財團法人光智社會事業基金會

為繼承陳海沙先生之遺囑實踐天下為公之理想,發揮博愛之精神辦理社會公益事業,以促進社會安和樂利為目的。 民國72年6月成立光智社會事業基金會。 民國81年7月使與台大醫院兒童心理衛生中心商洽設置青少年心理衛生中心之構想。 民國82年2月獲得行政院衛生署經費補助改善舊圖書室(前海沙紀念青少年服務中心圖書室),增添各種設備及道具。在此期間,與前國軍八一八醫院劉院長文健接洽,取得該院醫療人力資源之協助,於4月12日開始服務青少年各級心理衛生,6月26日正式舉辦「台北市士林區青少年心理衛生中心」開幕典禮,以提供該地區青少年一個正當的休閒活動場所,並促進心理之正向發展。 地址:台北市士林區通河街一三七號〈地下樓〉 TEL: (02)2886-2773    (02)2885-4250 FAX: (02)2885-8155 E-mail: kuangmhc@ms17.hinet.net 網址:http://www.brightwisdom.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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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北市友緣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25年前,從日本回國的廖清碧老師在大學教書並參與教育局委辦的春暉專案,這樣的工作經驗,讓專研社會工作助人臨床方法的廖老師,深刻體會大多數的社會與教育資源,著重於特殊性的兒童及青少年(資優生或問題兒童、青少年),然而佔大多數的一般性孩子因為他沒給大人造成負擔而被疏於用心,就兒童的發展基點,這些一般性的孩子是「將來社會重要的多數成員」也同樣需要被用心的培育才不至於走向歧途。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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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扶助基金會

民國26年,在中國華北的一個小鎮上,一位外國的傳教士卡維特.克拉克博士(J.Calvitt Clarke)躑躅於斷垣殘壁、滿目瘡痍的街頭,正思索著如何為戰亂中的苦難災民盡些心力。 驀地,他瞥見一具女屍蜷伏在不遠處的路旁,同時,還隱約聽到陣陣微弱的嬰孩哭聲。他趕緊衝過去,發現是個已死去的母親揹著她重傷的嬰孩,當即解開襁褓,將奄奄一息的小生命送到醫院急救,然後再抱回自己家裡照顧。從此,救助傷患、饑餓和流離失所的孤兒成為這位傳教師的首要任務,他的家變成了一所孤兒院…,這就是家扶基金會兒童扶助工作的濫觴。 民國27年,這位傳教士的義行感動了多位美國教會人士,為救助中日戰爭流離失所的中國孤兒,而於美國維吉尼亞州里奇蒙市創立「中國兒童基金會」(China's Children Fund,簡稱CCF),並同時在中國廣東省創辦了第一所正式的育幼院,之後陸續在中國大陸各地開辦了42所育幼院,照顧無以數計的孤苦兒童。 民國39年8月,CCF正式在台灣成立第一所家庭式育幼院 — 光音育幼院,收容照顧家庭遭逢變故的貧困失親兒童,才正式開始在台灣的服務。 民國53年,因應台灣社會轉型過程中,育幼院式的安置服務人數有限,收容教養對貧困孩子也並非最好的方式,不若讓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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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有鑑於全國婦女對於自身權益的保障非常關心,本會由內政部捐資十億元成立,並以落實婦女權益為主要任務。 而婦女權益的範圍十分廣泛,包括家庭、工作或經濟、人身安全、教育、法律、政治、福利、健康等方面,期望本會在未來以更前瞻的眼光、細緻的規劃,結合各界力量,讓婦女權益的保障更為落實,使社會能夠真正達到兩性平權、相互尊重的境地! 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於第二次委員會議決議設立「行政院國家婦女人身安全基金」,並由內政部於八十八年度預算編列經費辦理。經徵詢相關委員意見,認為以捐資成立基金會方式較符合永續發展原則,亦可提高工作效率,故於八十七年九月二十四日由內政部捐助三億元,成立「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希望藉著基金會的成立,開啟一扇民間與政府對話的窗口,並建構一個婦女資源與資訊交流的中心。 宗旨與任務 以婦女權益之促進與發展為目的,辦理下列事項: 一、 關於婦女權益政策及重大措施之研議事項。 二、 關於婦女權益相關法令之研議事項。 三、 關於重大婦女權益計畫之研議事項。 四、 關於重大婦女權益工作之諮詢事項。 五、 關於婦女權益措施及法令之宣導與人員訓練事項。 六、 關於婦女權益相關問題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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