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業務發展史,約可分為6階段:成立期、分立期、擴展期、縣市合併期、執行充實社工人力計畫及組織扁平化,辦理社會福利服務工作。
一、成立期: 民國34年11月8日高雄市政府成立,將「社會業務」置於民政科之一部;50年10月1日由民政科社會股擴編成立「社會科」;62年10月1日奉令成立社會局;直至民國68年7月1日,高雄市改制為直轄市後,「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始定名迄今。下設4科5室,掌理人民團體組訓、社會救助、勞工行政、社會福利基金管理、慈善事業財團法人管理、兒童、青少年、婦女、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福利、社區發展、合作行政、平價住宅、社會調查之統計、分析及社會工作事項之推展業務。同時,現位於燕巢區之原「高雄敬老院」劃入本局所轄,並於民國83年5月12日更名為「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仁愛之家」,掌理公、自費老人收容安養事項。
二、分立期: 民國69年4月11日成立「高雄市工礦檢查所」,75年7月1日更名為「高雄市勞工檢查所」。至民國77年1月15日,配合行政院成立勞工委員會,本局原勞工業務及所屬「職業訓練中心」、「勞工檢查所」移撥新成立「勞工局」管轄;76年成立之「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博愛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