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 1. 出院後仍須持續接受照護者 2. 長期之慢性疾病者(精神疾病、特定傳染病除外)。 3. 生活起居需他人照顧者。 4. 長期託顧。 5. 呼吸器依賴、失智症躁動行為者除外 ※前項各款規定係指日常生活功能屬輕度失能或輕度失智及無技術性護理服務情形者,需要單人房者可申請入住護理之家六樓。
日常生活照護: 提供身體清潔、處理大小便、基本關節活動、協助餵食等生活照護。
◎護理專業服務: 執行給藥護理、住民入住適應計畫、定期評估住民健康、心智功能、護理指導諮詢與醫療輔助。
◎健康問題診療: 由專業醫師定期迴診,若病情變化或有需要時給予適時處理或協助就診、轉診。
◎復健治療計畫: 由復健科醫師定期迴診評估並訂立適當復健計畫,由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共同執行。
◎均衡營養照顧: 提供住民均衡的營養,增進其抵抗力,減少疾病的併發症或降低營養不良的發生。
◎爭取社會資源: 提供住民所需社會資源的洽詢與利用,例如:障礙手冊申請、輔助器具費用補助、中低收入戶生活律貼等。
◎心靈靈性支持: 給予入住適應輔導計畫,及由專業社工師、院牧人員、志工給予心靈關懷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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